縱放豬隻最高罰1萬5,000元、棄屍最高可罰100萬,新北動保處為防疫把關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於6月底接連獲報汐止、八里及泰山區寵物麝香豬、黑毛豬走失及疑似棄置豬屍案件;動保處表示目前國際非洲豬瘟疫情嚴峻、我國正走向清除豬瘟重要防疫階段,呼籲畜牧場應嚴格做好豬場門禁管制,不論是養豬戶及寵物豬飼主切勿放養或隨意丟棄豬屍體,如經查獲放養豬隻、棄養動物或丟棄動物屍體,將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究辦,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6月22日上午汐止區鄉長路2段出現一頭3個月齡、重達36公斤的麝香豬,肚子上還栓著鍊條在路上遊竄,多量車輛閃避差點撞上,麝香豬最後跑到一戶工廠內經過好心民眾將牠拴起通報動保處帶回安置;經過動保處追查一週後找到飼主帶回豬隻,飼主表示因平時飼養疏於注意,豬隻掙脫固定的鐵鍊逃脫出去,被距離400公尺外的工廠人家幫忙撿到,動保處依動保法疏縱飼養豬隻,對飼主開罰新臺幣3,000元。無獨有偶,6月24日八里區忠孝路上午7時也出現一頭40公斤重的黑毛豬躺在路邊,被上班的民眾發現通報動保處後派員將牠帶回八里動物之家安置,黑毛豬目前由動保處媒合愛心農場將牠暫置收容。
6月26日上午泰山區泰林路3段330巷雨水下水道內赫然出現一頭30多公斤麝香豬屍體,環保局清潔隊發現後立即拉起封鎖線並通報動保處;動保處獸醫師及防疫人員立即派員至現場後將豬隻解剖,採集重要臟器送獸醫所檢驗重大豬隻傳染病,並對現場全面消毒,27日檢驗結果非洲豬瘟及豬瘟病毒皆為陰性,無傳播風險。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目前我國正走向傳統清除豬瘟重要階段,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仍持續嚴峻,如稍有不慎將前功盡棄,民眾飼養寵物豬隻除依飼料管理法不得使用廚餘餵飼之外,將豬隻放養疏縱在外將依動保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棄養豬隻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另養豬戶及寵物豬飼主如發現所飼養動物不明死亡時應立即通報,絕不可任意丟棄,違者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5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資料連絡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謝侑達技正 電話2959-6353分機1263 手機092877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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