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175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 都市更新案公告招商
【新北市訊】為落實「變產置產,永續財源」之市有財產管理運用目標,提高市產運用效能,並改善基地破舊窳陋,活化區域環境,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規定推動公辦都更案,
以本市新莊區立德段175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為更新單元,透過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訂於113年12月30日至114年4月28日公告招商。
本案基地東側臨永寧街、西側臨中華路一段,以劃設基礎開發範圍(A區)及其北側之優先整合範圍(B區)辦理都市更新,基礎開發範圍(A區)及優先整合範圍(B區)面積分別為3,588.36平方公尺及1,724.59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周邊有捷運新莊站,步行約5至10分鐘,區位良好且交通便捷,鄰近新莊國中、新莊戶政/地政事務所、新莊區公所、新莊體育館、新莊廟街等,具有完善之行政及生活機能,整體發展條件優異。期透過公辦都更辦理之契機,重塑建物應有機能,並提供民眾便捷及舒適的生活環境。
本案前於113年10月24日至113年11月12日辦理公開評選文件公開閱覽,經綜整各方意見調整相關內容,公開評選文件與公開閱覽內容之重點差異有下列幾項:一、調整評選項目「整體開發構想與財務計畫」、「承諾事項」及「申請人共同負擔承諾比率」之配分及評選標準。二、調整共同負擔比率審查級距表之評分級距。三、將113年11月7日召開地區說明會之會議紀錄納入公開評選文件附件。
有關本案申請人資格、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有意願參與投標之投資人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114年4月28日下午5時)前至財政局秘書室繳費領取公開評選文件,並請投資人特別注意本案申請保證金應於提送申請文件前或同時至財政局繳交。另提送申請文件方式,僅限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如對本案公開評選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114年1月1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資料詳洽:財產開發科 許科長世廸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33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劉主任學文 電話:(02)29603456分機8211
以本市新莊區立德段175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為更新單元,透過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訂於113年12月30日至114年4月28日公告招商。
本案基地東側臨永寧街、西側臨中華路一段,以劃設基礎開發範圍(A區)及其北側之優先整合範圍(B區)辦理都市更新,基礎開發範圍(A區)及優先整合範圍(B區)面積分別為3,588.36平方公尺及1,724.59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周邊有捷運新莊站,步行約5至10分鐘,區位良好且交通便捷,鄰近新莊國中、新莊戶政/地政事務所、新莊區公所、新莊體育館、新莊廟街等,具有完善之行政及生活機能,整體發展條件優異。期透過公辦都更辦理之契機,重塑建物應有機能,並提供民眾便捷及舒適的生活環境。
本案前於113年10月24日至113年11月12日辦理公開評選文件公開閱覽,經綜整各方意見調整相關內容,公開評選文件與公開閱覽內容之重點差異有下列幾項:一、調整評選項目「整體開發構想與財務計畫」、「承諾事項」及「申請人共同負擔承諾比率」之配分及評選標準。二、調整共同負擔比率審查級距表之評分級距。三、將113年11月7日召開地區說明會之會議紀錄納入公開評選文件附件。
有關本案申請人資格、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有意願參與投標之投資人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114年4月28日下午5時)前至財政局秘書室繳費領取公開評選文件,並請投資人特別注意本案申請保證金應於提送申請文件前或同時至財政局繳交。另提送申請文件方式,僅限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如對本案公開評選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114年1月1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資料詳洽:財產開發科 許科長世廸 電話:(02)29603456分機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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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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