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申訴每年逾萬件 聰明消費歡喜迎新年

【新北巿訊】新的一年剛剛到來,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統計發現新北市過去3年每年受理的消費爭議案件都超過1萬件,其中113年申訴案件為11,655件,排名前5的案件類型依序為運輸類1,383件、線上遊戲類913件、服飾、皮件及鞋類719件、電器及周邊產品類691件及食品類653件。有鑑於每年春節過後都是消費申訴的高峰期,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應該要謹慎消費,父母更應提防未成年子女在未經同意下以不正方式付款購買遊戲點數,才能歡喜迎接新年。
消保官指出,113年度消費申訴案件統計資料前5名都與網路交易有密切關連。其中排名第1的運輸類、排名第3的服飾、皮件及鞋類、排名第4的電器及周邊產品類及第5的食品類申訴案件,都以網購詐騙或美食平台外送爭議為主,前者多為消費者於臉書廣告點擊進入一頁式網站,貨到付款開箱後才發現遭到詐騙,但因為沒有賣家真實個資或賣家位於境外,消費者求償無門,只得無奈向代收貨款的物流業者提出申訴,但物流業者也常表明只依運送契約負責送貨,不介入買賣雙方之紛爭。至於美食外送平台之爭議則是消費者點餐遇到餐點未準時送達、內容有誤、訂單無故被取消或食物不潔等爭議,消保官已與兩大美食外送平台Foodpanda與Ubereats建立聯繫管道,以迅速瞭解案情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第2名為網路連線遊戲,爭議事項主要為遊戲帳號因故遭停權、連不上伺服器、速度遲延及未成年購買大量遊戲點數等問題。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應遵守契約相關遊戲規則,避免利用外掛程式、遊戲程式漏洞等違反遊戲常態設定之方式進行遊戲。此外,常有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使用過年拿的紅包或其他不正方式購買遊戲點數,依「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2項之規定,法定代理人僅得請求退還未使用之點數費用,如未成年人已將點數使用完畢,即無法辦理退費,故家長要格外留意子女玩網路連線遊戲及使用金錢之狀況,並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帳號及密碼,以免遭子女不當使用而損失數萬元血汗錢。
消保官最後提醒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規定,網路購物之消費者有權於收到貨物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至於7日的計算方式,依民法第120條第2項、民法第122條規定,應以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第2天開始起算,如果第7天是國定假日,順延到假期後第1個上班日,為行使特殊解約權的最後一天。
消保官祝福所有消費者在新的一年都能聰明消費,遠離糾紛,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團隊也將持續合作為消費權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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