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順手牽萬元單車 到案辯誤認廢棄物仍遭送辦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於113年8月8日接獲報案稱有民眾停放於南京東路四段巷弄內的電動單車遭竊,被害人洪男(81年次)平時將該單車停放於住家附近停車格,不料8日下午出門時,發現單車失竊,警方受理後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並通知嫌疑人到案說明,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洪男向警方表示遭竊之電動單車價值大約新臺幣3萬5,000元,希望警方可以幫忙找回,警方受理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擴大調閱周圍監視器,發現單車疑似遭到附近住戶騎走,且一度將單車騎至私人機車停車場內,不到兩小時又移至路邊停車格,過程全被監視器清楚記錄下來,警方後續通知嫌疑人葉男(70年次)到案說明。葉男辯稱以為該單車已經廢棄,且先前曾遭該單車絆倒過,擔心造成危險才移至他處,停放在私人機車場則是想看有沒有人認領單車,但因為造成管理員困擾才移至附近停車格,儘管蔡男表示無竊盜犯意且相當懊悔,全案仍依刑法竊盜罪嫌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松山分局提醒,民眾停放腳踏車時應確實上鎖,才能避免遭到有心人士覬覦。另呼籲勿因一時貪念而順手牽羊,如有不法情事,警方勢必依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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