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 多元繳稅方式真方便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款書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因遇例假日順延至12月2日)止,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儘速向該處所屬分處申請補發,或至該處所屬分處Kiosk機台,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等驗證身分即可登入進行自助補發稅單,同時可於螢幕上選按以信用卡(限稅額3,000元以下免簽名案件)、行動支付或台北通APP掃描螢幕上三段式條碼完成繳稅,快速又方便。
稅捐處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並推廣E化繳稅,除可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電子支付機構、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APP,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以「TWQR」作為共同標示)線上繳稅外;另可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進行線上查繳稅。此外,亦可下載支援臺北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繳稅業者APP或台北通APP,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完成繳稅,快速又便利。各項繳稅方式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稅說明,或至該處網站首頁「地價稅開徵專區」查詢。
該處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以每年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為該年度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縣市的地價總額計算應納地價稅。因今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如個人應納地價稅額較111年公告地價調整增加1萬5,000元以上,可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就增加的稅額向該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該處特別提醒,已辦理金融機構(或郵局)約定轉帳繳納地價稅者,請於113年12月2日24時前,在該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另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除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會被加徵至10%外,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如期繳納。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亦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
民眾如果還有其他地價稅疑問或繳稅問題,可透過該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諮詢稅務問題,也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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