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藉「綁物出售」販售黃牛票 重裁264萬罰金! 北市文化局提醒勿觸法

臺北市政府為打擊黃牛亂象,成立「黃牛防治專案小組」聯手文化局、警察局等多單位力量查緝不法黃牛,目前文化局已裁罰34件,累計裁罰金額為545萬8,200元,在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案件中,出現黃牛法案上路以來單一案件最高裁罰金額264萬6,000元。觸法民眾將原票價新臺幣5,880元票券,假藉販售3隻娃娃36萬元,每隻贈送3張票券等形式,將每張以4萬元之價額加價轉售,總販售票券多達9張,總金額高達36萬。前情經警察局查獲後,由臺北市政府依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規定及裁罰基準,販售金額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5倍以上,以每張票面金額裁罰50倍進行開罰。


近期被裁罰案例包括「未成年者」、「借用帳號」或「綁物出售」等,初次觸法的年輕民眾,年紀最小甚至有未滿18歲者,依文創法及行政罰法仍需承擔相關罰則,家長們亦應多留意。此外,文化局提醒民眾請謹慎保護個人資料、社群帳號、通訊軟體帳號等,勿將個人帳號借予親友使用,避免重要個人資料外洩或被做為不法使用,甚或觸犯共同犯罪嫌疑,惹禍上身。另近期出現多起變形賣票案件,有黃牛假藉以「綁物出售」方式,企圖規避加價轉售事實,例如購買玩具公仔、簽名唱片、明星紀念物等贈送或綁售原價演唱會票券。然此類行為仍屬於黃牛加價轉售,只要販售超過票面金額的藝文表演票券,就是屬於黃牛行為,文化局提醒切勿加價轉售、誤觸法網,將面臨原票價10至50倍的高額裁罰。文化局再次呼籲,黃牛之加價行為無論最終是否成交,倘若已在公開平台上載明「價格私訊」或「價格私談」或其他變形方式加價販售票券,即便未完成交易,都已觸犯文創法!


民眾如有發現黃牛行為,可至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https://noscalper.moc.gov.tw/)進行檢舉,如具名檢舉查證屬實,將可按裁處罰鍰20%核發檢舉獎金,最高可得10萬元。如果要檢舉加價轉售票券,請提供下列資訊:1.得知或取得票券資訊的來源,如社群網站、電商平台或通訊軟體等;2.票券相關資訊,如藝文表演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座位區號碼、入場序號或票券流水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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