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員警持警棍毆竊嫌致死 檢方起訴法院續押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詹姓員警2月查緝機車竊案,不滿竊嫌態度,持警棍戳刺竊嫌腹部致脾臟裂傷不治,屏檢偵查終結,依公務員借職權故意傷害致死起訴,近日移審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地方檢察署今天新聞稿指出,今年2月16日下午5時許,詹姓員警尾隨蔡嫌至失竊機車處,因為不滿蔡嫌否認犯行態度,借職務機會、權力傷害,壓制蔡嫌並以警棍敲打左右小腿致皮下組織裂傷,又以警棍刺蔡嫌腹部致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

屏檢指出,蔡嫌受傷約半小時後口頭同意詹姓員警搜索下榻旅社,抵達後詹姓員警不顧蔡嫌驗傷請求且無法自行行走,搜索完畢後帶回派出所欲作筆錄。蔡嫌於晚間8時許呼叫無反應且無脈搏,到院前無呼吸心跳,於9時29分宣告死亡。

屏檢2月2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經延長羈押後宣告偵查終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依法提起公訴。6月17日移審屏東地院審理,法院裁定繼續羈押詹姓員警。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