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代操涉吸金逾2000萬又違反個資法 2被告交保

檢廉接獲檢舉違法期貨代操吸金逾2000萬元案,士檢檢察官昨天指揮廉政署幹員搜索約談,今天凌晨諭令李姓被告30萬元交保,李姓被告的父親為退休警官涉違反個資法以10萬元交保。

士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李姓被告為牟取個人私利,基於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期貨經理及顧問事業的犯意,隱瞞自身實際資力狀況,刻意營造其操作期貨獲利甚豐的假象,自民國111年12月起至112年10月間向民眾涉違法吸金代操,金額約新台幣2000餘萬元。

士檢表示,重大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昨天指揮廉政署依法搜索台北市大同區、新北市蘆洲區等處被告等人住居所,並帶回李姓被告及其母陳姓女子。

經檢察官連夜訊問後,認定李姓被告涉犯期貨交易法的違法經營期貨交易業務、銀行法的非銀行經營收受準存款業務等罪嫌,諭令交保30萬元;李姓被告的母親涉犯洗錢防制法的幫助一般洗錢罪嫌,經釐清涉案情節後諭知請回。

另外,檢察官偵辦此案過程,循線查出李姓被告的父親為退休員警,於過去任職期間,涉有以公務電腦違法查詢民眾個資而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諭令10萬元交保。

士林地檢署指出,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的非法吸金等案件,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積極偵辦,以減少投資大眾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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