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小姐控藉拍藝術照涉性侵 黃子佼獲不起訴

一名K小姐(化名)指控藝人黃子佼涉妨害性自主,北檢從黃子佼被扣押隨身碟中未發現告訴人指述的可疑影像,且告訴人與證人的指述情節,難認無瑕疵,今天把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此案起於,1名網友日前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K小姐自稱是遭黃子佼性侵未曝光受害者,當時她17歲,透過演員訓練班上了黃子佼節目,互相交換通訊方式,之後獲邀去黃子佼住處,並受邀擔任攝影模特兒。

網友發文表示,K小姐指稱拍攝過程中黃子佼要求她換泳衣、擺出撩人姿勢,過程中不時出手摸她,並以藝術犧牲為由要求她解開上衣拍攝,最後遭性侵得逞,結束後黃子佼催促她穿衣回家。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接獲相關告訴後,隨即展開偵查,並勘驗黃子佼因另案被扣押的隨身碟內容,未發現符合告訴人所述情境的可疑影像。

檢察官偵查後認為,依證人證述告訴人轉述的情節,與告訴人指訴的情節,尚未能一致,且告訴人指訴的情節,難認全無瑕疵,因此此案尚乏積極證據,足認黃子佼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因此將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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