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8歲男撞死行人遭收押 法院:涉毒駕罪嫌重大

台中18歲白姓男子,昨天在北屯區無照駕駛租賃車撞死行人後逃逸,再失控自撞電箱遭逮。檢方偵辦時,白男坦承前一天施用毒品愷他命,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白男,今天獲准。

台中地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全案經法官訊問被告白男後,認為他對於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施用毒品(愷他命,尿液中毒品濃度待檢驗)後,無照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的客觀犯罪事實並無爭執,僅否認有殺人的主觀犯意。

地院指出,法官認定白男涉犯服用毒品已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肇事逃逸罪、過失致死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認定有羈押必要,裁定應予羈押(無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檢警查出,18歲白男27日上午9時5分,無駕照駕駛小客車,沿北屯路240巷往東方向直行,近三光北一街108巷口時,撞擊1名行人後肇事逃逸,行人送醫宣告不治。

白男肇事後,約上午9時20分,逃逸行駛至北屯區太原路三段與環中東路口,突然失控自撞路旁電箱,警方獲報到場將白男逮捕帶回偵辦,白男酒測無酒駕,但在車上進行採驗時發現不明粉末,警方對白男採集檢體後送驗。

白男供稱,車輛屬租賃車,由家人租用,辯稱不知道有撞到人,但坦承前一天有吸食毒品愷他命。警方昨天晚間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白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當晚認定他涉犯毒駕、過失致死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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