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案被告遇司法黃牛 台中2律師詐財逾千萬遭訴

台中許姓男子2年前因吸金案遭偵辦,他找上邱姓與歐陽姓律師諮詢、委任辯護,卻遭以介紹有力人士關說、靠關係為由,詐財逾1262萬元,檢方偵辦後,日前依詐欺罪嫌將2人起訴。

檢方查出,許姓男子民國111年間,因涉嫌違反銀行法等案件遭投資人集體告發,許男向邱姓律師諮詢司法調查程序,但邱姓律師利用對方不諳司法訴訟,急欲擺平官司且畏懼身陷牢獄詐財。

邱姓律師佯稱,已找有力人士關說及行賄司法單位,致許男受騙而支付新台幣1100萬元,另邱姓律師又向許男介紹歐陽律師委任為辯護人,歐陽律師利用被害人欲解決訴訟心理,趁機以「過路費」、「通關費」、「調查局那邊有認識的人」、「要靠關係的東西,都不會是免費的」等名目,索討律師費用達200萬元。

許男迫於形勢,誤以為歐陽律師有能力向司法單位疏通案情,而以匯款、交付車輛抵償等方式支付律師費用,經許男發現真相後不甘受騙向2人提出告訴。

檢方今年7月4日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搜索邱姓律師等人住居及營業處所,複訊後認定邱男涉犯詐欺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延長羈押均獲准,歐陽律師則由檢察官諭知5萬元交保。

全案經檢方傳訊多名證人,並分析相關金流資料,認定邱男等2人均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明確,於今年10月29日偵結起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邱男犯罪所得1100萬元、歐陽男所得162萬元(所收200萬元其中38萬元,分給不知情而同受被害人委任的林姓律師,不予計入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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