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持刀男子2萬9000元交保 北檢將儘速偵辦

陳姓男子日前涉及高鐵車廂毆打女乘客還持刀刺餐桌,台北地檢署昨天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新台幣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今表示檢察官不抗告,將儘速偵辦。

檢警調查,被害女乘客16日上午於高鐵苗栗站搭乘814次列車,進入車廂時發現陳男盤坐在車廂出入口,因動線受影響而自行跨越;陳男隨即口頭表達不滿,女乘客則進入第10車廂入座,並未通報相關人員。男子事後毆打女乘客。

當列車駛至板橋站停靠後再啟動之際,陳男又上前找被害女乘客理論,熱心民眾見男子情緒激動,還協助勸離至其他位置坐下,不料陳男竟從後背包取出1把長刀,隨即大力刺入餐桌,幸未造成其他旅客傷亡。

陳男在高鐵列車抵達台北站後下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追查,17日下午在南投縣將陳男拘提到案,並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男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等羈押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北院審理後指出,本案已有被害人供述、證人供述、監視器畫面截圖、扣案刀械等證據,所以本案因被告湮滅證據而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的可能性不高;陳男於犯案後於現居地附近的南投縣境內遭拘提到案,堪認尚無出境出海等長期逃避本案犯行的舉止。

北院認為陳男沒有羈押必要,裁定以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今天表示檢察官不抗告,將儘速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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