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遭指電子腳鐐告警近千次 地院改裁1億交保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先前裁定5000萬元交保。新北檢認為郭哲敏2度交保期間電子腳鐐告警近千次,應續押。郭哲敏說他住松山機場附近,可改住飯店。法院裁定1億元交保。
檢警調查,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通匯,不法獲利達新台幣16億元,潛逃至泰國後,去年8月遭警方解送回台歸案,並持續羈押禁見。
郭哲敏除今年4月一度交保以外,持續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1月8日裁定5000萬元交保、被告張旭昇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施以電子監控。隨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1月1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新北地院今天下午重開羈押庭。蒞庭檢察官表示,郭哲敏今年4、5月交保期間,電子腳鐐告警就達926次,違規樣態包括離線、電量不足等,更遑論最近1週交保以來也有多次告警,且致電給郭哲敏都非本人接聽,顯著異常,質疑郭哲敏在規劃逃亡可能,不在乎交保機會,一再違反規定。
檢察官並質疑,郭哲敏仍具有高度影響力,尤其郭哲敏的親友還在社群網站Instagram貼文,企圖透過媒體操作輿論、詆毀司法,根本無視公權力。
郭哲敏則喊冤表示,他家就住在松山機場附近,只要GPS或WIFI不穩定,就會直接連到松山機場基地台,因此就算他在家裡,電子腳鐐訊號也可能因此異常,尤其告警是1分鐘1次,一天好幾次都有可能。他也願意改去住離松山機場較遠的飯店,以免造成此困擾。
郭哲敏也說,他的電子腳鐐從沒斷電,他曾主動詢問科技監控人員,是否能知道電量狀況,對方說快沒電時會打電話給他;而他也從沒拒接電話,就算他在廁所沒接到,改打給他太太也都一定會接。
郭哲敏並指控,目前17名證人都已出庭訊問完畢,但證人所說的金額或金流與檢察官起訴書及帳冊都不同,質疑帳冊的證據能力,這讓他無法理解與接受,「難道要押到我認罪嗎」,他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污衊、栽贓,「請司法還我公道」,他也願意提高交保金額。
郭哲敏的委任律師說,高院今年5月與11月都裁定將郭哲敏交保案發回更裁,結果這2次都是同一個合議庭,只是受命法官與陪席法官互換角色而已,質疑審理公正性。他也質疑郭哲敏已遭羈押1年3月,依比例原則「可以了啦、夠了啦」。
張旭昇的委任律師則說,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犯貪污罪,遭檢察官求刑12年;台中銀前董事長王貴鋒遭依加重特別背信罪嫌起訴,求刑15年,兩人都被裁定交保。而張旭昇所犯最重的罪是地下匯兌,沒有被害人,且是自行投案,質疑高院隔空抓藥不合理。
合議庭歷經近20分鐘評議後裁定,郭哲敏以1億元交保、張旭昇1000萬元交保,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8月,施以電子腳鐐監控,每天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間要在指定住所自拍門牌與臉部回傳,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且郭哲敏須提出新的住居地點。
檢警調查,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通匯,不法獲利達新台幣16億元,潛逃至泰國後,去年8月遭警方解送回台歸案,並持續羈押禁見。
郭哲敏除今年4月一度交保以外,持續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1月8日裁定5000萬元交保、被告張旭昇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施以電子監控。隨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1月1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新北地院今天下午重開羈押庭。蒞庭檢察官表示,郭哲敏今年4、5月交保期間,電子腳鐐告警就達926次,違規樣態包括離線、電量不足等,更遑論最近1週交保以來也有多次告警,且致電給郭哲敏都非本人接聽,顯著異常,質疑郭哲敏在規劃逃亡可能,不在乎交保機會,一再違反規定。
檢察官並質疑,郭哲敏仍具有高度影響力,尤其郭哲敏的親友還在社群網站Instagram貼文,企圖透過媒體操作輿論、詆毀司法,根本無視公權力。
郭哲敏則喊冤表示,他家就住在松山機場附近,只要GPS或WIFI不穩定,就會直接連到松山機場基地台,因此就算他在家裡,電子腳鐐訊號也可能因此異常,尤其告警是1分鐘1次,一天好幾次都有可能。他也願意改去住離松山機場較遠的飯店,以免造成此困擾。
郭哲敏也說,他的電子腳鐐從沒斷電,他曾主動詢問科技監控人員,是否能知道電量狀況,對方說快沒電時會打電話給他;而他也從沒拒接電話,就算他在廁所沒接到,改打給他太太也都一定會接。
郭哲敏並指控,目前17名證人都已出庭訊問完畢,但證人所說的金額或金流與檢察官起訴書及帳冊都不同,質疑帳冊的證據能力,這讓他無法理解與接受,「難道要押到我認罪嗎」,他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污衊、栽贓,「請司法還我公道」,他也願意提高交保金額。
郭哲敏的委任律師說,高院今年5月與11月都裁定將郭哲敏交保案發回更裁,結果這2次都是同一個合議庭,只是受命法官與陪席法官互換角色而已,質疑審理公正性。他也質疑郭哲敏已遭羈押1年3月,依比例原則「可以了啦、夠了啦」。
張旭昇的委任律師則說,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犯貪污罪,遭檢察官求刑12年;台中銀前董事長王貴鋒遭依加重特別背信罪嫌起訴,求刑15年,兩人都被裁定交保。而張旭昇所犯最重的罪是地下匯兌,沒有被害人,且是自行投案,質疑高院隔空抓藥不合理。
合議庭歷經近20分鐘評議後裁定,郭哲敏以1億元交保、張旭昇1000萬元交保,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8月,施以電子腳鐐監控,每天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間要在指定住所自拍門牌與臉部回傳,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且郭哲敏須提出新的住居地點。
- 記者: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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