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車違規左轉擦撞高雄輕軌 遭開罰並函送

何姓男子昨日開車行經高雄鼓山區馬卡道路時,未依號誌指示左轉,與輕軌列車發生碰撞,遭依違反道交條例開罰及依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函送。輕軌事發後10分鐘內恢復通行。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28日晚上6時30分許獲報,指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有交通事故,警方派員到場協處,經查為36歲何男開車沿馬卡道路左轉華安街往西時,未依號誌指示轉彎,與南向北運行輕軌列車發生擦撞,現場無人員受傷,輕軌在事發後10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

警方表示,駕駛經檢測沒有酒駕,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2款,最高可處何男新台幣1800元罰鍰,另因輕軌屬大眾捷運系統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將依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將何男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肇事原因尚待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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