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回收阿婆拿走門口露營燈 未經許可恐觸法

屏東潮州鎮撿回收阿婆擅自取走民眾門口未拆封包裏,拆封後發現內有物品物歸原處,卻又將門口露營燈當作待回收物收走。警方提醒,未經許可撿拾他人物品恐觸法。

1名潮州鎮居民昨天在屏東臉書(Facebook)地方社團屏東縣潮州鎮發文表示,「阿婆會不會太誇張」,包裹放門口都還沒拆封就被當回收拿走,看也知道未拆封,歸還前還順手拆封,還好有拿回來歸還,可是不要把門口露營燈給拿走了。「撿回收不是這樣的吧,撿到人家家門口了」,請認識阿婆的人提醒她不要這樣。

居民提供的監視器畫面可見,顯示時間為去年12月31日下午1時許,阿婆先抱走明顯未拆封紙箱,不久後物歸原處,紙箱卻已明顯拆封。此時阿婆看到屋主放置在室外太陽能充電的露營燈,自言自語道,「這個是好的還是不要的」,拿起端詳一番後將露營燈帶走離去,可聽到她說,「我撿這個來換」。

屏東縣警察局潮州分局中山路派出所長陳皇瑞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尚未接獲報案,將主動聯繫貼文者協助完成報案程序。目前已初步鎖定對象,將通知這名婦人到案說明。

警方呼籲,在公共場所或路邊拾取資源回收物品時,應先與物主確認是否為廢棄物。若未經許可撿拾他人物品,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請多加留意、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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