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累犯出獄2週 假冒幣商行騙遭花警破獲

詐騙累犯28歲黃姓男子剛服刑完出獄2週,又以相同手法在網路以投資虛擬貨幣可獲利等話術行騙,花蓮1女子遭詐新台幣173萬元,警方循線逮獲黃男送辦羈押。

花蓮縣警局今天指出,接獲民眾報案,在臉書聽信投資某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可大筆獲利話術,遭誆騙投資虛擬貨幣,將現金投入詐團指定的TokenEx交易平台錢包,有個人幣商到府收款、兌幣,導致女子損失5萬多顆泰達幣/USDT,價值約173萬元。

經花警循線追查,上月中旬在花蓮市某停車場逮捕黃姓非法幣商,查扣點鈔機、提款卡、現金袋及現金52萬餘元等證物。

經查發現,黃男先前才因詐欺罪入監服刑,出獄2週又再以相同手法犯案被捕,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獲准。

花蓮縣警局表示,詐欺集團洗錢犯嫌自稱「個人幣商」是意圖規避刑責,詐團聲稱「到府收款」、「到府幣商」都是詐騙。

花蓮縣警局統計,去年1月至12月受理詐騙案共1766件,其中以假投資案占34%最多,其他依序是假網拍(購物)及ATM解除分期付款,民眾可至打詐儀表板網站點閱詐諞手法,避免遭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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