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修法政院提覆議 府:總統審慎評估、守護憲政
行政院今天決定針對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提出覆議。總統府說,行政院已呈報總統賴清德,總統在收到覆議案後,將於合法合憲前提下,從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審慎評估,以守護民主自由憲政體制、確保國家持續穩健前行。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行政院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今天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將依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在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晚間表示,行政院今天呈報總統,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案,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郭雅慧說,總統在收到覆議案後,將於合法合憲前提下,從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審慎評估,以守護民主自由憲政體制、確保國家持續穩健前行。
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綠營批評導致連署加嚴,沒收罷免權。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行政院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今天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將依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在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晚間表示,行政院今天呈報總統,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案,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郭雅慧說,總統在收到覆議案後,將於合法合憲前提下,從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審慎評估,以守護民主自由憲政體制、確保國家持續穩健前行。
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綠營批評導致連署加嚴,沒收罷免權。
- 記者: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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