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快艇直闖淡水河上岸 前解放軍艦長遭判8月定讞「再三周就出獄」

駕快艇直闖淡水河上岸 前解放軍艦長遭判8月定讞「再三周就出獄」
中國解放軍潛艦長阮芳勇2024年6月駕駛快艇闖入台灣,24日遭判8月有期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中國解放軍潛艦長阮芳勇2024年6月駕駛快艇,從中國福建省寧德市直接闖入淡水河,並停靠淡水老街渡船頭聲稱要投誠,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聲押獲准,最終遭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定讞,而扣掉他羈押時間,阮芳勇只需再關3周就能出獄。

阮芳勇在2024年6月8日晚間,自駕快艇從大陸福建省出發,如入無人之境般進入台灣領海,並於9日上午停靠淡水碼頭,他聲稱要投誠,上岸後遭海巡署逮捕移送。

士林地檢署依阮芳勇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地檢署於2024年8月偵結起訴,地院則判處他8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和三審,最高法院於24日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高院指出,合議庭認回阮芳勇罪證明確,但阮在權限機關公務員發覺前,就主動向到場處理的員警自首,可依法減刑,另就扣案物諭知沒收。認事用法均無違誤,且量刑及沒收也妥適,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

而阮芳勇2024年6月就遭羈押,24日遭判處8月有期徒刑,扣處他7個多月的羈押時間,等同是再關3周就可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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