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婦擅自餵鄰居狗被咬怪沒戴嘴套 求償48萬敗訴

高雄蘇姓婦人擅自到鄒姓鄰居住處餵狗時不慎被咬傷,蘇婦認為對方疏忽沒給狗上嘴套,求償48萬多,但鄒婦反駁上嘴套怎麼吃飯;高雄地院認定蘇婦無理,駁回告訴定讞。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鄒婦抗辯稱蘇婦有長期餵食狗狗,且事故發生時狗狗都有用鏈子束縛,加上餵飯時本來就不可能配戴嘴套,而是對方明知狗狗有不受控可能,卻擅自入屋發生親密接觸才導致憾事;此外,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也已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據此主張此案並無過失。

法官經當庭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蘇婦當時拿著食物入屋主動餵食,且持續撫摸狗狗頸部,全程狗狗都有以鏈子繫住;當蘇婦突被狗攻擊時,鄒婦也有上前試圖阻止,據此判定鄒婦並無過失,判決蘇婦敗訴。

全案經上訴二審,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蘇婦在半年內也曾被這隻狗攻擊,還好幸運閃開,可見蘇婦對於狗狗有攻擊性已有經驗,卻仍自行決定入屋餵食持續撫摸,既然自願冒風險接近,便不能將責任歸咎飼主。地院據此判決,駁回告訴,全案定讞。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鄒婦與女兒長期將狗狗飼養在自家店面,但蘇姓鄰居民國112年2月17日晚間前往鄒婦住處餵食狗狗時,狗狗突然失控咬住蘇婦左手,造成多處撕裂傷、神經損傷等,蘇婦認為對方沒給狗狗戴嘴套有過失,心有不甘,提告求償新台幣4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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