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遭大幅刪減 監察院遞狀聲請釋憲

總統賴清德於3月21日公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監察院認為,今年度預算遭立法院大幅刪減,業務費遭刪逾96%,嚴重影響機關運作,今天下午到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

監察院聲請釋憲後透過新聞稿表示,業務費遭立法院極其荒唐離譜地大幅刪減96%,已明顯逾越合理範圍,創下史上恣意違憲惡例,立法院逆憲而行,意圖癱瘓監察院憲政功能運作,實質撤廢監察院,形同「假刪減預算之名,行修憲廢院之實」。

監察院114年度預算編列約新台幣10.9億元,其中含人事費8億餘元,而原編列業務費2.4億元,遭立法院刪減2.3億元、達96%,只剩約1000萬元,使監察院多項業務停擺;立法院日前否決行政院覆議案,總統於3月21日公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監察院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在訴訟代理人、律師王首雁陪同,今天下午到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2人到場遞交書狀後隨即離開,並未接受媒體訪問。

監察院日前發布新聞稿指出,114年度預算「業務費」遭立法院刪減96%,各項工作計畫如一般行政(除人事費用外)、調查巡察、議事業務及國際監察事務預算盡數刪除;另人權業務預算亦近乎全數刪除,嚴重危害監察院業務執行。

監察院強調,遭立法院大幅刪減歲出預算,已逾越合理的範圍,雖已採取相關業務調整措施,勉力在僅有之行政資源下,維持業務運作,但對基本公務運作、職權行使、民眾權益及公共利益,明顯構成嚴重妨礙之處。

監察院認為,立法院大幅刪減監察院預算逾越合理範圍,對監察權的行使構成嚴重妨礙,並影響監察院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違反預算審查程序、權力分立原則與憲法機關忠誠義務。為嚴守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法忠誠義務,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以捍衛憲政機關尊嚴,保障國家及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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