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 北院傳訊端木正、黃景茂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已陸續傳喚、提訊柯文哲等被告,今天下午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將傳喚會計師端木正、前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黃景茂到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除柯、沈外,其餘被起訴的被告還包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

端木正被控明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查核報告交付監察院。且在監察院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損害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的正確性。

北檢依偽造文書罪起訴端木正,審酌端木正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年。

黃景茂則被控聽從柯文哲指示,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新台幣121億545萬6748元不法利益。

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起訴黃景茂,審酌黃景茂為官位攀附柯文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犯後態度不佳,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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