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 移民署官網提供申請書

移民署要求約1.2萬名在台灣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掀質疑聲浪。移民署今天表示,配合陸委會提出替代方案,於官網公布申請書等資料,21日起受理申請。

移民署要求約1.2萬名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掀起質疑聲浪。大陸委員會(陸委會)16日召開例行記者會時表示,考量有些當事人短期內確實有補件困難,再增加2種情況可具結替代。

移民署今天以資料指出,基於兩岸「單一戶籍」的法律規範,近期通知以中國人身分且經核准來台灣定居設籍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民眾,應於合理期限內補繳相關證明文件。

移民署表示,針對於兩岸條例在2004年3月1日修正施行前就來台定居設籍的相關對象,陸委會已於今年4月16日提出可申請改以具結方式替代6種類型,及可申請改以「延後赴陸辦理」3種類型,減免當事人舟車勞頓或時效壓力。

移民署指出,為配合陸委會提出補繳喪失原籍證明替代方案,已在移民署官網公布「通知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專區」的申請書、具結書及申請流程等文件,並滾動更新問答集圖卡等資訊。

此外,申請時間從4月21日起至6月30日止可受理,符合相關事由的民眾,把佐證文件親送至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紙本郵寄或傳送檔案至專案信箱等方式提出申請。

移民署表示,經受理後將採專案列管,並就審核結果以書面方式逐一回復申請人,且會依書面審核結果辦理。針對之前接獲反映陳情案,已加派人力逐案檢視,若符合相關事由,則據以審核,當事人免重新申請。

移民署指出,若有必要補正佐證文件或補充說明,將會主動通知辦理,民眾可放心,政府將以最大力量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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