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硃砂入藥致鉛中毒案 盛唐負責人二審改判5年
前中市議長張宏年服中藥致鉛中毒,盛唐中醫涉用禁藥硃砂及鉛丹,一審判盛唐負責人呂志霖7年6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天改判他5年徒刑,另2年可易服社會勞役。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宣判,原判決撤銷,呂志霖犯供應調劑禁藥罪處5年、2年(可易服社會勞役),九福中醫醫師洪彰宏犯販賣禁藥致重傷罪處6年,藥商歐國樑販賣製造禁藥罪處4年2月,中藥商欣隆藥業則科70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台中市盛唐、九福中醫使用禁藥硃砂及鉛丹入藥,造成包括張宏年一家4口中毒,檢方於民國109年底,依藥事法等罪嫌起訴盛唐中醫負責人呂志霖(原名呂世明)、九福醫師洪彰宏、藥商歐國樑。
起訴書指出,呂志霖涉嫌於108、109年間,將禁止入藥的硃砂加入中藥內,導致張宏年與兒子張彥彤等一家4口中毒,甚至還有不到5歲幼童在內的38人鉛中毒。
台中地院於112年9月間,一審判呂志霖7年6月徒刑、洪彰宏7年2月徒刑、歐國樑6年徒刑、中藥商欣隆藥業科80萬元罰金,全案上訴後由台中高分院審理。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宣判,原判決撤銷,呂志霖犯供應調劑禁藥罪處5年、2年(可易服社會勞役),九福中醫醫師洪彰宏犯販賣禁藥致重傷罪處6年,藥商歐國樑販賣製造禁藥罪處4年2月,中藥商欣隆藥業則科70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台中市盛唐、九福中醫使用禁藥硃砂及鉛丹入藥,造成包括張宏年一家4口中毒,檢方於民國109年底,依藥事法等罪嫌起訴盛唐中醫負責人呂志霖(原名呂世明)、九福醫師洪彰宏、藥商歐國樑。
起訴書指出,呂志霖涉嫌於108、109年間,將禁止入藥的硃砂加入中藥內,導致張宏年與兒子張彥彤等一家4口中毒,甚至還有不到5歲幼童在內的38人鉛中毒。
台中地院於112年9月間,一審判呂志霖7年6月徒刑、洪彰宏7年2月徒刑、歐國樑6年徒刑、中藥商欣隆藥業科80萬元罰金,全案上訴後由台中高分院審理。
- 記者: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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