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 北院裁定續押2個月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北檢依貪污罪等起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月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期限將屆。北院今天裁定,柯文哲4月2日起繼續羈押禁見2個月。

另外,北院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繼續羈押禁見2個月,並駁回沈慶京具保停止羈押聲請。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罪等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全案移審後,北院2度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與李文宗交保,經北檢抗告,台灣高等法院2度發回更裁,北院1月2日認定柯文哲等4人涉犯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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