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前董事長涉違證交法 北檢兵分11路搜索
檢調獲報,上市公司泰山企業前董事長詹姓男子涉炒作泰山股價,另於處分轉投資全家便利商店股權、買畫部分涉違證交法。北檢今天指揮調查局兵分11路搜索,並通知詹男等人到案。
檢調獲報,民國111年11月至12月間,詹男與台開公司邱姓女董事長等人涉嫌使用台開公司私募款項新台幣1億餘元,以連續高價買入的手法炒作泰山公司股價。
此外,檢調接獲告發,指詹男等人於111年12月間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透過投資顧問公司仲介出售轉投資全家便利商店股權,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違規情節重大,已遭證交所裁罰200萬元,此部分涉嫌違反證交法的非常規交易罪。
另方面,詹男等人涉嫌於111年12月間向另一間仲介公司購買2幅名畫,金額共計約7000萬餘元,也被證交所認定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違規情節重大,處以違約金,此部分涉嫌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
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1路搜索詹男、邱女等人住居所,並通知詹男等人共計7名被告到案說明,稍晚將移送地檢署複訊。
檢調獲報,民國111年11月至12月間,詹男與台開公司邱姓女董事長等人涉嫌使用台開公司私募款項新台幣1億餘元,以連續高價買入的手法炒作泰山公司股價。
此外,檢調接獲告發,指詹男等人於111年12月間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透過投資顧問公司仲介出售轉投資全家便利商店股權,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違規情節重大,已遭證交所裁罰200萬元,此部分涉嫌違反證交法的非常規交易罪。
另方面,詹男等人涉嫌於111年12月間向另一間仲介公司購買2幅名畫,金額共計約7000萬餘元,也被證交所認定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違規情節重大,處以違約金,此部分涉嫌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
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1路搜索詹男、邱女等人住居所,並通知詹男等人共計7名被告到案說明,稍晚將移送地檢署複訊。
- 記者: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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