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環保署總隊長藉權勢性侵4名女下屬 檢起訴10罪求重判

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長李健育在職期間涉猥褻、性侵多名女職員、包商女員工及女大生。台中地檢署今年4月將他拘提、並聲請羈押獲准。今天(13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等10罪嫌起訴,檢方痛批李健育敗壞官箴、重創機關形象,偵查時對犯行毫無悔意,讓被害人身心受創,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查出李健育在2022年、2023年間,藉其長官權勢,利用在台中市機關處所辦公時間,及前往連江縣、花蓮縣、台北等地區出差的機會,對女性所屬職員、學員施加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強制性交等性侵害行為,被害人共4人。
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曾在2023年7月時舉行記者會,爆料李健育多次性騷擾女性。離譜的是,李健育在接受監察院調查時,還辯稱以他的外型、個性與穿著,女性對自己接近與關心應不會反感,甚至已達「無法抗拒的程度」,對犯行毫無悔意。
檢方指出,李健育時任機關最高長官,本應謹言慎行,作為全體同仁表率,但他竟為逞一己私慾、侵害下屬,嚴重敗壞官箴,重創所屬機關形象,更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抹滅之重大傷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今偵查終結,認定李健育涉犯《刑法》之強制猥褻罪嫌6罪、利用權勢猥褻罪嫌3罪、強制性交罪嫌1罪,共計10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因李健育仍有逃亡、勾串及再犯之虞,建請法院於起訴移審之後,繼續將其羈押禁見。(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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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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