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酒後公有停車場內騎機車繞圈 構成酒駕起訴
江姓男子今年3月間酒後在台中某公有停車場內騎機車繞圈,警方巡邏將他攔查經酒測超標,江男辯稱只在停車場內行駛無違規,警方說明公共場所仍構成酒駕將他法辦,檢方日前依法起訴。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今天表示,警方今年3月8日凌晨5時30分,巡邏經過南屯區向上路二段與惠文路口一處公有停車場,發現有男子未戴安全帽,騎機車在停車場內繞圈,立即上前查處。
員警靠近騎機車23歲江男時,還聞到他身上散發濃濃酒氣,便將江男攔停要求酒測,他當下表示「只是騎來騎去,沒有要騎上道路」,並堅稱僅在停車場內活動,不認為此舉違法。
警方說明,公有停車場屬公共場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刑法相關規定,在公眾得出入場所騎車飲酒,仍構成酒駕行為。
江男經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53毫克,警詢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日前檢方已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今天表示,警方今年3月8日凌晨5時30分,巡邏經過南屯區向上路二段與惠文路口一處公有停車場,發現有男子未戴安全帽,騎機車在停車場內繞圈,立即上前查處。
員警靠近騎機車23歲江男時,還聞到他身上散發濃濃酒氣,便將江男攔停要求酒測,他當下表示「只是騎來騎去,沒有要騎上道路」,並堅稱僅在停車場內活動,不認為此舉違法。
警方說明,公有停車場屬公共場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刑法相關規定,在公眾得出入場所騎車飲酒,仍構成酒駕行為。
江男經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53毫克,警詢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日前檢方已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記者: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7日電
-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