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議員父親行賄案定讞 賄賂4000元換來2年6月刑期

宜蘭縣議員父親行賄案定讞 賄賂4000元換來2年6月刑期
宜蘭議員莊淑如之父賄選案塵埃落定,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2022年10月,宜蘭縣議員莊淑如的父親莊阿養因試圖為女兒爭取選票,涉嫌向投票人賄賂4000元,該案近日經最高法院裁定,莊阿養行賄罪成立,判刑2年6月,並褫奪公權4年,全案終審定讞。

案件起源於2022年11月的九合一選舉期間,莊淑如參選宜蘭縣議員,為了助女兒成功當選,莊阿養於2022年10月初向陳姓友人行賄4000元,期望其投票支持莊淑如,該行為隨即引起警方關注,案件隨後被揭露。

根據宜蘭地方法院的判決,莊阿養在偵查階段坦承了其行賄事實,儘管辯護人主張莊阿養的賄賂金額不大,且僅為一次性行為,並非組織性或計畫性的選舉舞弊,辯護方請求以刑法第59條減刑或宣告緩刑。

法院考量到莊阿養的不當行為對選舉公正性造成的負面影響,及其在2003年和2006年有類似賄選的前科,最終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2年6月的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

案件在一審判決後,莊阿養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減刑,二審法院維持原判,駁回上訴,並再次判處莊阿養2年6月有期徒刑,隨後,莊阿養再度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最終駁回其的上訴,全案於近日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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