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娛樂稅26萬!曾博恩脫口秀辯「演講」 薩泰爾提告抗罰186萬敗訴

拒繳娛樂稅26萬!曾博恩脫口秀辯「演講」 薩泰爾提告抗罰186萬敗訴
薩泰爾娛樂公司負責人曾博恩。(圖/翻攝自臉書/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

[周刊王CTWANT] 知名脫口秀「博恩夜夜秀」的主持人曾博恩,擔任薩泰爾娛樂公司的負責人,前年3月間,該公司舉辦了3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卻欠繳26萬多元娛樂稅,遭稅捐處裁處罰鍰186萬多元,薩泰爾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22)日判決薩泰爾敗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薩泰爾於2022年3月11、12日,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對外售票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門票總收入為2283萬餘元,卻未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前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後來,信義分處發函要求薩泰爾補辦代徵報繳手續,薩泰爾提出脫口秀影片、售票明細等資料,強調脫口秀是「演講」,不該課徵娛樂稅;而信義分處依薩泰爾提供的影片檔案,認定活動是表演者以喜劇表演方式娛樂觀眾,與演講有別,屬娛樂稅法的課稅範圍,核定薩泰爾應繳納26萬7009元。

薩泰爾仍不服繳納娛樂稅,信義分處則認為薩泰爾活動前沒有辦理徵免而裁罰7500元,並且應補徵代徵繳納娛樂稅7倍的罰鍰,擇一從重開罰186萬9063元。薩泰爾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抗罰。

法院認為,信義分處曾查出薩泰爾同年間在嘉義等地舉辦9場「曾博恩有趣的演講」相關活動時,均主動申報娛樂稅,且與北流活動一樣,內容都屬於用喜劇表演娛樂觀眾、並非演講,因此仍是娛樂稅法的課稅範圍。

法院進一步指出,薩泰爾明知演講和單口喜劇不同,卻只是將表演名稱故意改為「演講」,即未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前辦理徵免手續,顯見有逃漏娛樂稅之故意,故認為台北稅捐稽徵處裁罰有理由,判決薩泰爾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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