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文棄保沒上查緝專刊!刑事局指沒收通知 新北地院回應了
[周刊王CTWANT] 涉及88會館地下洗錢匯兌案的林秉文,去年底放棄300萬元的交保金額,棄保潛逃,而通緝犯查緝系統卻未有相關資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後,刑事局13日晚間表示因新北地院至今未曾發文協請刑事局發布查緝專刊,因此未能在網路上查詢到,但不影響其通緝身份;然而14日新北地院也做出聲明,駁斥並未發文給刑事局一事。
針對林秉文棄保潛逃後卻未登上查緝專刊,刑事局13日晚上先是表示,林秉文去年12月27日遭通緝後,警政署「查捕逃犯系統」即有通緝資料,並可於M-police系統直接查詢通緝狀況,不過因為新北地院迄今未曾發文協請刑事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因此網站上未能查詢到,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
不過新北地院14日也對此駁斥,去年12月27日林秉文遭通緝,同日即傳送電子檔及分別寄送通緝書予警政署、海巡署協助緝捕歸案法辦,並將副本抄送高檢署、移民署、新北市警局等單位。而警政署也已公布於「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平台。
新北地院指出,關於公告於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之「重要緊急查緝專案」部分,因依警政署訂定之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第9點、第8點規定,司法機關發布之通緝暨協尋資料,由司法院及法務部每日以電子檔傳送警政署,再由該署資訊室轉錄「查捕逃犯處理系統」資料庫,並由接獲通緝書之警察機關負責線上核校。
針對各級警察機關送刊之要案(緊急)查緝專刊暨要案協尋專刊資料,經警政署核定後輸入「查捕逃犯處理系統」,並通報各警察機關轉知逕自該署知識網-警政知識庫中「要案(緊急)查緝專刊」功能及刑事警察局網站查詢。新北地院已將上開通緝書寄送內政部警政署,並透過司法院傳送系統傳送電子檔,是否登載於上開「重要緊急查緝專案」,為警政機關依前開規定自行斟酌處理。
新北地院強調,刑事局發布要案(緊急)查緝專刊係依據「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主要針對各警察機關偵辦案件中,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之通緝犯,有緊急追緝及告知公眾之必要,查緝是類通緝犯具有高度拒捕風險,發布專刊協請民眾提供破案線索,並提醒各警察機關注意執勤安全,加強查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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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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