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質疑小三外遇丈夫才懷孕 她曝「生父是別人」仍判賠25萬

正宮質疑小三外遇丈夫才懷孕 她曝「生父是別人」仍判賠25萬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周刊王CTWANT] 基隆地院近日審理一起涉及配偶權侵害的案件,判決結果引發關注。女子小花(化名)被指控與已婚男子阿興(化名)關係曖昧,甚至遭對方配偶質疑,是因為與阿興出軌才懷孕。阿興的妻子憤而提告求償30萬元並要求道歉,但小花堅稱孩子的生父並非阿興,並表示願意賠償但不願道歉。最終,法官判決小花應賠償阿興的妻子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興的妻子指控,小花曾在小吃店工作時結識阿興,並明知他已婚,仍以「女友、老闆娘」的身分與阿興公開牽手、散步,甚至還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因此懷孕。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她的配偶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

小花在法庭上辯稱,她與阿興僅是朋友關係,雖然互動較為密切,偶爾會因酒後牽手、擁抱,但從未發生性行為,孩子的生父也並非阿興,因此她表示願意賠償,但拒絕道歉。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花承認與阿興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且她一開始便知悉阿興已婚。這些行為在客觀上已超出一般朋友關係的範疇,屬於夫妻或情侶間表達愛意的舉動,因此認定小花確實侵害了阿興妻子的配偶權。

至於懷孕一事,法官指出,目前無證據證明小花與阿興發生性行為,因此對此部分不予採信。最終,法官判定小花應賠償阿興的妻子25萬元,認為此金額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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