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驚見17歲少女淫媒!介紹學妹陪酒「1小時1500」 她抽3成拿去養男友

[周刊王CTWANT] 高雄一名17歲蔡姓少女透過胡姓酒店經紀男友帶領,加入網路傳播經紀行列,在IG招募坐檯小姐,吸引年僅16歲的國中學妹前來應徵。之後,由胡男安排工作、蔡女傳訊通知學妹前往客人指定的地點陪酒,蔡女再從學妹的坐檯費中抽取「經紀費」,供自己和男友花用。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胡男依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坐檯陪酒罪,處10月徒刑,可上訴。蔡女則由少年法庭另案審理。
根據判決書,胡男與17歲蔡女為同居男女友關係。由於胡男從事酒店經紀工作,引此帶領蔡女入行從事網路傳播經紀工作。蔡女在2022年7月至9月期間,在IG上張貼招募坐檯小姐訊息,吸引蔡女國中時期的16歲學妹加入,之後由胡男提供坐檯訊息,蔡女再傳訊安排學妹前往高雄、屏東等地的私人住宅、招待所或KTV等地陪酒。
判決書還提到,學妹每小時坐檯費為1500元,蔡女則從其中抽走500元,作為自己與胡男的共同生活開銷。
對此,胡男在警詢時先辯稱,他只是介紹工作給蔡女做經紀,自己並未沒有抽成,但當時自己與蔡女同居,才在金錢方面互相使用。到審理時又翻供,說自己和蔡女在案發時有保護令問題,不可能同居,並否認共同媒介學妹去坐檯陪酒,稱自己不知蔡女媒介小芸坐檯陪酒,或小芸未滿18歲。蔡女則推說抽成的經紀費全部都交給胡男。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檢視包含學妹手機訊息在內等相關證據,認定胡男以分工方式和蔡女媒介小芸坐檯陪酒,胡男犯行屬實,犯後又矢口否認,態度不佳。審酌胡男另有妨害自由、妨害秩序、傷害、販賣毒品等多項犯罪前科,素行不佳,依胡男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坐檯陪酒罪,處10月徒刑。蔡女則由少年法庭另案審理。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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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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