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嗆報復 軟爛男稱下降頭「可怕的是我養的小鬼」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雲林一名男子阿信(化名)不滿女友小寧(化名)提出分手,竟謊稱自己有養小鬼、要對小寧下降頭,甚至揚言要對小寧家人不利,還傳送恐怖圖片給小寧,造成小寧心生畏懼及不安,全案經雲林地院法官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阿信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判決指出,阿信與小寧原本是男女朋友,2人在2023年間因故分手,不過阿信卻不甘心遭分手,連續在2個月內不斷對小寧傳送恐嚇訊息、恐怖圖片等,並聲稱要散布關於小寧性方面的謠言,阿信還謊稱自己有養小鬼,「可怕的不是我,是我養的小鬼。」放話要用小鬼對小寧的家人不利,還要對小寧下降頭。
雲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信與小寧分手後不思以理性方法處理感情問題,反而用上述方式持續騷擾小寧,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並與小寧成立調解,小寧也同意不追究,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阿信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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