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渉毒不護短 嘉市警斷然送辦


員警渉毒不護短 嘉市警斷然送辦


〔焦點時報/記者郭政隆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所屬之陳姓派出所員警因與毒品人口交往過密,且短期體重驟減,再觀測他臉部多處長有痘瘡,且口罩配戴不離身,引人起疑,市警一分局於是實施勤務觀測及風紀探訪,疑有涉嫌吸食毒品不法情事,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經查訪、蒐證後,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針對涉嫌毒品案件之員警及共犯於11/11日同步實施搜索及拘提到案進行偵辦,亦同時至該員警辦公室、住居所執行搜索,扣得第三級毒品依托咪酯(即俗稱煙彈)等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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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一分局表示,涉案陳姓員警在經該分局詢問後,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於11月12日移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並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在案,市警一分局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市警一分局並強調,警紀是警察命脈,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將秉持「警紀警辦」、「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及態度,嚴予查究並斷然處置,淘汰不適任員警,以維警察優良風紀,積極淨化警察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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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指出,陳姓被告為派出所員警,因執行勤務異常,且短期間體重驟減、精神委靡、臉部疑有施用毒品所致痘瘡,經警局主動發現其與毒品人口異常往來,涉嫌施用毒品、轉讓偽藥等情形,後經江檢察官漏夜訊問陳姓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被告陳姓被告涉犯刑法詐欺、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藥事法轉讓偽藥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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