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槍擊殺人案偵查終結 依殺人等罪嫌起訴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竹東槍擊殺人案偵查終結 依殺人等罪嫌起訴
竹東殺人案,全案偵查終結,依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今年農曆年前,竹東鎮發生不法分子率眾槍擊殺人案件,案經新竹地檢署指揮專案員警通力合作之下,迅速於案發後5天內將相關主要犯嫌分別自澳門、泰國及日本等地策動返臺歸案,經該署指揮偵辦檢察官吳柏萱聲請羈押、新竹地方法院准許羈押在案,歷經檢警3個多月抽絲剝繭,釐清其作案過程,全案偵查終結,依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竹縣警察局表示,宣介慈局長到任以來,即再三要求所屬相關單位務必落實掃蕩槍械、賭博、毒品、黑幫、詐騙等不法情事,淨化轄區治安顧慮因素,並呼籲民眾提高預防犯罪意識,加強守望相助觀念,發現可疑即向警方報案,縣警局所有同仁當全力以赴,保障縣民的安全,讓所有縣民安心生活。此案共計查獲人犯7名:姜○○(男,79年次)、邱○○(男,73年次)、簡○○(男,84年次)、范○○(男,90年次)、温○○(男,89年次)、郭○○(男,79年次)、朱○○(男,75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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