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騷及性侵11名下屬、女大生 前環保署總隊長辯稱:女性對我無法抗拒

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一名李姓總隊長,在職期間涉猥褻、性侵多名女職員、包商女員工及女大生。台中地檢署日前將他拘提、並聲請羈押獲准。事後越來越多被害人出面指控,目前累積受害已達11人。而李男接受調查時,辯稱以他的外型、個性與穿著,女性對他的接近與關心應不會反感,甚至已達「無法抗拒的程度」,對犯行毫無悔意。
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曾在2023年7月時舉行記者會,爆料李姓總隊長在2020年、2021年多次性騷擾女性,並批評時任環保署長張子敬「吃案」,當時環保署回覆,已啟動調查程序,並將李男調為非主管職。
據《鏡週刊》報導,李男長期利用職務之便,對周遭女性做出撫胸、摸腿、熊抱等性騷行為,他在2023年9月離職後,更有受害人出面指控,李男在上班時間以討論公事為由,要求她進入辦公室,接著對她全身毛手毛腳、強行指姦得逞,她雖當場拒絕,卻因害怕丟掉工作而不敢大聲呼救,事後出現創傷壓力症候群,需定期接受輔導吃藥治療。
據了解,11名被害人中,有8名未向監察院提出性騷申訴,其中包括女學員遭突襲親吻、3名承攬單位女員工遭摟腰、撫摸眉毛;還有不勝酒力的南部女主管被趁機熊抱;更有女大生在該單位上課時,被撫摸頭髮、臉頰、肩膀超過5次。女大生事後直言李男「很噁心」,但顧及對方是高級公務員,擔心會影響證照取得而不敢立即制止、提告。
離譜的是,李男在接受監察院調查時,辯稱以他的外型、個性與穿著,女性對自己接近與關心應不會反感,甚至已達「無法抗拒的程度」,對犯行毫無悔意。檢方不採信李男辯詞,關鍵證據是被害人與李男的LINE對話中,女方提及:「我很尊重副座,但可以不要再摸我胸部,我有點不舒服!」李男則回:「對不起、不敢了」,證明有性騷情事。
李男在狼行被踢爆之後,2023年7月26日調任技監,10月27日環境部通過性騷擾成立決議。李雖在9月29日辭職生效,但環境部2024年2月6日予以免職,並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將其移送懲戒。
2024年11月5日,監察院對李男性騷擾案投票全數通過、彈劾成立,移請懲戒法院審理,相關刑事責任則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環境部長彭啓明則在昨天(28日)於立院說明,李男會被收押,是因為有曾遭性騷的女職員表示希望提告,至於當時遭質疑吃案的時任環保署長張子敬,也被列入懲處名單送至監察院。(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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