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隊提黃勇傳合約讓渡申請 超過期限即釋出

中職統一獅隊昨天宣布開除黃勇傳,聯盟今天公告,獅隊球團昨天下午提出黃勇傳的合約讓渡申請,若超過23日沒有其他球團有意願網羅,黃勇傳將會被獅隊球團無條件釋出。

獅隊球團昨天表示,陣中20歲的選手黃勇傳因為個人財務困難、有借貸等情事,且請假後多次逾假未歸、未在時間內向球隊報到,獅隊宣布他已嚴重違反公司紀律,予以開除,但球隊仍給予其離隊同意書。

聯盟今天公告,獅隊球團已經提出黃勇傳的合約讓渡申請,賽務部依規定於今天進行公告,其他球團申請取得讓渡選手合約截止時間為23日下午5時。根據聯盟規章,各球團不得在未向其他球團提出合約讓渡申請並獲得回覆前,逕行無條件釋出選手。

規章指出,若選手無法達成、拒絕或漠視應符合運動家之精神、良好公民、維持本身最佳體能及遵守球團訓練要求的行為,得以在向其他所有球團取得讓渡同意後,以書面通知選手中止合約意願。

此外,若讓渡申請在期限內未獲得其他球團之取得,則選手視為被球團無條件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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