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紅包歸誰?離婚夫妻要求分割女兒「22萬壓歲錢」 法院這樣判
[周刊王CTWANT] 「壓歲錢」是很多人的童年回憶,但由於未成年人對財產的管理能力和意識尚不足,父母通常會將子女的壓歲錢代為保管,然而若夫妻離婚,此前代子女保管的壓歲錢該歸誰?大陸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平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有關壓歲錢「分配」的案件,明確指出壓歲錢是長輩基於親屬關係對晚輩進行的財產性贈與,監護人無權隨意處分。
《法治日報》報導,女子小紅(以下皆為化名)與小強婚後育有2名女兒,孩子出生後備受家人喜愛,逢年過節,長輩都會給孩子們幾百至上千元的壓歲錢,這些錢一直由小紅保管。截至2024年底,2個女兒的壓歲錢共計5萬餘元(約新台幣22萬元)。
2025年1月,小紅和小強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平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確認2名女兒的撫養權,並請求法院分割女兒的壓歲錢。小強向法院表示同意離婚,但是應由自己撫養2個女兒,並且壓歲錢是女兒們的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對小紅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但對2人要求分割女兒壓歲錢的請求不予支持,上述存款是長輩基於親屬關係對晚輩進行的財產性贈與,該存款應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小紅、小強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權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經法院調解,小紅和小強達成一致調解意見,雙方同意離婚,女兒由小強撫養,小紅按期支付撫養費,5萬餘元壓歲錢則由小強代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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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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