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猝死「留下1900萬」無人繼承 法院判房產收歸國有

老伯猝死「留下1900萬」無人繼承 法院判房產收歸國有
大陸一名70歲葛姓老伯日前因在家中發生意外離世,留下4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944萬元)遺產以及位於市區的房子,不過因膝下無子,無人繼承。(示意圖/PIXABAY)

[周刊王CTWANT] 大陸一名70歲葛姓老伯日前因在家中發生意外離世,留下4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944萬元)遺產以及位於市區的房子,不過因膝下無子,無人繼承。法院判決,將部分遺產分給已履行較多扶養義務的堂弟夫婦。而作為「遺產管理人」的民政部門在這之後,將其他部分遺產申請認定財產無主。

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70歲葛姓老伯在上海市徐匯區的住處猝死,由於其未曾生育兒女,老伴、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已過世,在無繼承人的情況下,依《民法》規定,徐匯區民政局作為葛男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被法院指定為葛男的遺產管理人。

不過就在葛男過世不久,葛男的堂弟夫婦將徐匯區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葛男全部遺產。堂弟夫婦強調,與堂哥從小關係密切,平時探望、送醫、照顧都是他們夫婦完成,哥哥的身後事也是他們料理的。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葛男是在老伴過世後,才搬回徐匯居住,堂弟夫婦所稱的扶養時間也是在這之後,因此結合扶養時間、扶養程度等,酌情判定堂弟夫婦分得1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88萬元)遺產。

之後又發現葛男還有另外3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56萬元)遺產,堂弟夫婦再次提起訴訟,不過遭到法院駁回。在這兩起案件先後判決生效後,徐匯區民政局將葛男身後留下的房子、300萬人民幣存款向法院提出申請,認定為無主財產。

法官表示,涉房屋的認領公告公示期已滿一年無人認領,因此終審判決認定其為無主財產,經拍賣、變賣後所得收歸國家所有,至於涉及300萬人民幣存款的這部分財產現仍在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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