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老人喪母…唯一房產遭弟弟偷賣 「養老金也被轉走」法院判了

聾啞老人喪母…唯一房產遭弟弟偷賣 「養老金也被轉走」法院判了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周刊王CTWANT] 大陸老翁祝大強馬上要滿70歲,他怎麽也想不到,親弟弟祝大偉會在母親去世後,侵吞了自己人民幣2萬多元(約新台幣9萬多元)退休金,還偷偷把名下的房子賣了,將200多萬(約新台幣900多萬元)房款全部據為己有。

綜合陸媒報導,即將年滿70歲的祝大強是聽力三級殘疾、視力四級殘疾的殘障老人,因為此前能夠正常工作與生活,退休後也有穩定的退休金。原本,他和母親在普陀區共同擁有一套房產,母親去世後,弟弟祝大偉以避稅為由,勸說祝大強辦理公證,將房產全部過戶到哥哥名下。

沒想到,祝大偉竟偷偷將價值218萬元的房子私自賣給他人,將賣房所得占為己有,並使用部分款項在嘉定區購置新房。無奈之下,祝大強只能借住在朋友家中。面對哥哥的質問,祝大偉表示賣房是為了給哥哥置換更大的房子,嘉定的房產也是買給兄弟倆共同居住的。

法院事後查明,弟弟在嘉定區的房產只登記在他個人名下,而剩餘的錢都用於兒子結婚。原來,祝大偉2019年勸說哥哥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鑑定,後者被認定為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祝大偉成為了其監護人,但祝大強對鑑定結果不知情。正是靠著監護人的身份,祝大偉不僅順利賣房,還將哥哥養老金帳戶中的2.7萬餘元全部轉走。

祝大強本打算將弟弟告上法庭,卻發現自己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獨立提起訴訟,需由監護人代為提起訴訟,但他的監護人正是自己要起訴的弟弟。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接到相關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經過走訪調查發現,街道、居委及其退休前的工作單位均反饋祝大強有文化,平時能自行辦理各項事務,並不存在智力方面的缺陷。

2023年9月,在民事檢察官的陪同下,祝大強再次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鑑定。為避免翻譯溝通中的誤差,這次鑑定全程以祝大強手寫答案為主,最終,鑑定中心認定祝大強目前無精神病性障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祝大強於2024年4月正式向嘉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祝大偉賠償218萬元賣房款及2.7萬元養老金等,並支付相應利息。

最終,法院認為,本案涉案房屋原登記在祝大強及母親名下,之後因被告等相關權利人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祝大強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祝大偉自行處置該房屋並將售房款據為己有的行為損害了祝大強權益,應賠償該房屋價值損失,支持了祝大強的全部訴訟請求。

延伸閱讀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大陸新聞
人氣大陸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