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臺中市齊心推動社宅興辦 提供民眾可負擔的居住環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興辦社會住宅是臺灣居住政策推動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全國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截至今(114)年1月底,戶數達12萬857戶,中央興辦69,566戶,地方興辦51,291戶,中央在全國推動速度已超越地方,並於去(113)年達成「社宅環島」里程碑。此外,中央除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外,同時也推動包租代管、300億租金補貼等多元居住支持的配套措施,現已發揮具體成效。其中,就112年至113年度租金補貼辦理成效,6都占全國8成,其中又以臺中市占最多,補貼金額逾61億元,超過16.4萬餘戶,諸多政策都實質照顧居住在臺中的租屋族。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先進國家如奧地利、荷蘭及新加坡等社會住宅比率達10%以上、韓國比率亦在5%以上。從目前臺中市現況總人口數已達286.2萬人,總戶數逾111萬戶,若以臺中市總戶數3%來推算,其社會住宅存量目標應達3.6萬。因此,也提醒臺中市政府應持續盤點市有土地,通盤考量人口、產業發展、通勤情形等因素,並與中央共同努力落實興建社會住宅目標,以回應民眾對於居住的需求及期待。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充,以117年將竣工之北屯區廍子安居社會住宅為例,原為閒置國有學校用地,內政部主動與國產署協商並保留土地,以作為學校及社會住宅使用,包括3.15公頃由教育部補助興建中小學,1.99公頃由國家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將可提供1,430戶社會住宅,此為中央地方共同推動的最佳案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強調,興辦社會住宅已是國家住宅重大政策,中央會持續擴大國有土地盤點,台中市政府也應積極配合未來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土地時留設5%供中央興辦社會住宅,持續精進住宅政策相關措施。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社會住宅的興辦是一種社會投資,同時也是落實居住正義過程中的重要關鍵,為照顧有居住需求的民眾,中央會持續推動各項住宅政策,也籲請臺中市政府應與中央齊心協力推動社會住宅,盡早讓市民享有可負擔的居住環境。
- 記者: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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