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前高層答辯:公眾有知情權 不報導是失職

今天被香港法院判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的立場新聞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在答辯信中強調,本案的關鍵是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新聞工作者不單要為自己的報導負責,明知公眾有知情權而刻意迴避不報導,就是失職。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今天被法院判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行成立,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26日判刑,兩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據港媒明報網,今天鍾沛權到法庭聽取判決,林紹桐因病未到庭。

林紹桐在陳情(減刑答辯)信中表示,新聞工作者從沒有要效忠誰、擁護誰,或者與誰為敵。如果新聞工作者有真正效忠對象,只能是為了公眾。

林紹桐表示,因為信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唯有傳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他2012年加入傳媒行業,當時新聞界面臨各種隱憂,或明或暗。編採室方針難逃老總、財團左右,編輯自主空間愈來愈狹窄。

他說,立場新聞在如此背景下成為一個完全編輯自主的傳媒機構,生存7年,不受財團、金主、權力或黨派左右。

林紹桐表示,即使在最後的時間,新聞自由在半空墜落,在巨大壓力下,同事依然堅守崗位,無愧於時代。「我們發掘差點被掩沒的真相,即使困難重重。我們為無權者、弱勢和小眾發聲,即使面臨譴責攻擊。我們盡可能記錄香港,趁這些人與事消失之前,盡力留下歷史初稿。我們的自由在倒數,每一位同事都心知肚明;他們選擇留下,加緊步伐,用盡狹縫裡所有空間。」

林紹桐強調,本案的關鍵是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新聞工作者不單要為自己的報導負責,明知公眾有知情權而刻意迴避不報導,就是失職。

他最後說:「而我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鍾沛權在其陳情信中提到,他認識的不少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很多立場新聞前同事,在過去和現在決意留守新聞現場,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聆聽和記述紛紜的思想,相信這些故事和思想,可以反映時代,塑造歷史。

信中又指,有更多並非新聞工作者的香港人,同樣一直堅持在各自的崗位上實踐信念,當中更有人因為在乎社群裡眾人的自由和尊嚴,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價。

鍾沛權最後強調,「如實記錄和報導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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