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京都餐廳「三語告示」 讀懂才能進店引發熱議
日本的紅葉季已經進入尾聲,但京都依舊吸引來自海外的觀光客,然而11月在京都某家餐廳門口張貼的三國語言告示,在社群媒體X引發熱議。
告示上使用比較大的字體,以中文寫道「不湊巧是滿座」,英文則寫「沒有空位(no vacancy)」,但仔細看底下還有一行紅色的日文寫道「能讀懂這行日文的客人請入店」。這條貼文目前已經吸引超過2050萬次觀看。
有網友說,這是「京都人特有的嘲諷方式」,但也有在餐飲店工作、必須面對大量觀光客的工作人員表示理解。
日媒報導,京都目前因為「觀光公害」(overtourism,又譯超限旅遊)飽受壓力。作為知名的旅遊城市,京都的許多餐廳雖然歡迎外國觀光客,但部分店鋪苦於沒有足夠會講外語的員工,或在繁忙時段沒空利用翻譯軟體接待客人,使得實際接客上遭遇困難。
一名在京都經營酒吧的老闆就透露,「老實說,我理解店家張貼那張告示的心情。我們的店過去也多次和外國觀光客發生過糾紛,最常見的是付帳問題。我們會收取1000日圓的座位費,入店時有說明,但結帳時,他們卻以沒有聽到為由拒絕支付。有時候還會說錢不夠,要去提款機取款,當我們請他們留下護照抵押時,卻被對方喝斥。」
老闆不會英語,平時只能靠翻譯軟體和簡單的英語和外國觀光客交流,即使想要聘用會外語的打工生,但幾乎沒有人應聘。「有時候只有我一個人在忙,店裡只有20個座位,週末的時候,只靠日本客人就能坐滿,實在沒精力再去接待外國觀光客。」
他回憶,過去也出於「他們難得來一趟」的心情接待外國觀光客,但受傷的只有自己。「他們入座之後,很多人只看了菜單就離開了,想到原本可以接待其他人,就覺得很心累。因此,現在繁忙時候會婉拒外國客人,但這樣又會在Google上面被留言『明明有空位卻不讓人進去』、『只接待日本人,這家店種族歧視』的差評。」
張貼三語告示的店家,或許和這家酒吧有著相同困擾。然而,「使用語言來篩選顧客的行為」是否構成種族歧視,律師杉山大介對此表示,「僅接待特定語言使用者的行為,可能會被視為歧視,但不一定違法。」
杉山指出,「日本法律不會單純判定『歧視是不對的,因此違法』,而是必須評估行為的目的和效果是否不正當。因此,討論某件行為是否構成歧視沒有意義,重要的是該行為是否正當。」
以三語告示的案例來看,「由於法律上並沒有強制規定店家有提供英語或中文等服務的義務,因此如果店家只能用日語提供服務,要求顧客必須理解日語才能接待,原則上沒有構成不正當行為。」
不過,杉山也強調,如果店家以國籍或種族為理由禁止顧客入店,就會被明確視為歧視,在實際判例中也曾被認定為違法。
他表示,因為日本簽署了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如果店家基於顧客的國際或種族拒絕他們入店,將被認定為「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的權利及受法律保障的利益」,需要特別留意。
告示上使用比較大的字體,以中文寫道「不湊巧是滿座」,英文則寫「沒有空位(no vacancy)」,但仔細看底下還有一行紅色的日文寫道「能讀懂這行日文的客人請入店」。這條貼文目前已經吸引超過2050萬次觀看。
有網友說,這是「京都人特有的嘲諷方式」,但也有在餐飲店工作、必須面對大量觀光客的工作人員表示理解。
日媒報導,京都目前因為「觀光公害」(overtourism,又譯超限旅遊)飽受壓力。作為知名的旅遊城市,京都的許多餐廳雖然歡迎外國觀光客,但部分店鋪苦於沒有足夠會講外語的員工,或在繁忙時段沒空利用翻譯軟體接待客人,使得實際接客上遭遇困難。
一名在京都經營酒吧的老闆就透露,「老實說,我理解店家張貼那張告示的心情。我們的店過去也多次和外國觀光客發生過糾紛,最常見的是付帳問題。我們會收取1000日圓的座位費,入店時有說明,但結帳時,他們卻以沒有聽到為由拒絕支付。有時候還會說錢不夠,要去提款機取款,當我們請他們留下護照抵押時,卻被對方喝斥。」
老闆不會英語,平時只能靠翻譯軟體和簡單的英語和外國觀光客交流,即使想要聘用會外語的打工生,但幾乎沒有人應聘。「有時候只有我一個人在忙,店裡只有20個座位,週末的時候,只靠日本客人就能坐滿,實在沒精力再去接待外國觀光客。」
他回憶,過去也出於「他們難得來一趟」的心情接待外國觀光客,但受傷的只有自己。「他們入座之後,很多人只看了菜單就離開了,想到原本可以接待其他人,就覺得很心累。因此,現在繁忙時候會婉拒外國客人,但這樣又會在Google上面被留言『明明有空位卻不讓人進去』、『只接待日本人,這家店種族歧視』的差評。」
張貼三語告示的店家,或許和這家酒吧有著相同困擾。然而,「使用語言來篩選顧客的行為」是否構成種族歧視,律師杉山大介對此表示,「僅接待特定語言使用者的行為,可能會被視為歧視,但不一定違法。」
杉山指出,「日本法律不會單純判定『歧視是不對的,因此違法』,而是必須評估行為的目的和效果是否不正當。因此,討論某件行為是否構成歧視沒有意義,重要的是該行為是否正當。」
以三語告示的案例來看,「由於法律上並沒有強制規定店家有提供英語或中文等服務的義務,因此如果店家只能用日語提供服務,要求顧客必須理解日語才能接待,原則上沒有構成不正當行為。」
不過,杉山也強調,如果店家以國籍或種族為理由禁止顧客入店,就會被明確視為歧視,在實際判例中也曾被認定為違法。
他表示,因為日本簽署了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如果店家基於顧客的國際或種族拒絕他們入店,將被認定為「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的權利及受法律保障的利益」,需要特別留意。
- 記者: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東京17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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