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陳姓業主涉香港洗黑錢案 法庭不准保釋

花蓮陳姓業主涉嫌洗黑錢,上月被香港警方拘捕並起訴,被告今早出庭,法官裁定須還押,不准保釋。

案件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開庭後,法官宣布被告須還押,不准保釋。

據了解,陳姓業主涉案控罪是「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大致就是涉及洗黑錢或不明來歷財產。

了解警方運作的消息人士向中央社記者說,一般而言,此類案件涉及警方查獲非法金錢,在銀行帳戶持有人無法合理解釋金錢來源之後,就會凍結帳戶,甚至提出控罪。

而銀行帳戶持有人可能知道或不知道金錢的來源,但在沒有合理解釋之下,警方就會刑事起訴對方。

按照香港法律,裁判法院處理較輕微的案件,刑期在2年以下。

立法委員傅(山昆)萁、花蓮縣長徐榛蔚上月帶團赴港促銷觀光,新光兆豐休閒農場陳姓業主為同行成員之一,在港期間被捕,外傳涉嫌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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