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使用同業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弘軒公司挨罰!(2 年前)
公平會於本(24)日第1613次委員會議通過,弘軒科技有限公司不當使用競爭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且關鍵字廣告整體內容使人誤以為兩者具有一定合作關係,為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且足 詳全文刊登關鍵字廣告要注意,避免攀附引用他事業名稱(3 年前)
公平會於9月15日第1561次委員會議通過,臺北市私立及第文理短期補習班(及第補習班)使用競爭對手事業的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並在關鍵字廣告標題將「立功」與「三元」併列呈現「立功─首選三元補習班」、「 詳全文笙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刊不當關鍵字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罰10萬元(4 年前)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9年10月7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9年10月7日第1509次委員會議通過,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