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釋憲搶時間 防毀憲還是心虛?

國會改革法案在6月26日正式生效後,總統府、監察院、行政院與民進黨團在一周內先後聲請釋憲,司法院也以超級效率配合10日就針對暫時處分開庭。釋憲應是國家大事,司法院手上還有許多關乎憲政的案件在排隊,如今對改革案卻如此積極。各機關如同驚弓之鳥,倉促提釋憲,是否更加證實國會改革有助監督?



國會改革不如釋憲快?

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拋出12日立法院會要表決總統到立院的國情報告,國民黨與民眾黨也於3日成立「鏡電視專案調查小組」。但好巧不巧,憲法法庭立即宣布於10日就要舉行緊急處分的言詞辯論庭,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還以此為由,表示法律有高度違憲疑慮,盼不要輕妄改革。如此高效率,放眼我國憲政史,實屬罕見。



總統府還透過發言人郭雅慧緊急發出新聞稿,強調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雖未知,但既然已有違憲疑慮,皆應等候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於大法官尚未做出釋憲結果前不宜採取行動。只是,既然總統已經公告法律生效,而暫時處分的定義是「案件裁定前,法院依職權核發的暫時命令」,在尚未核發暫時處分前,自有實踐法律的自由。



插隊處理 難獲信任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內容,除了有採用民進黨版條文外,其他如調查權、藐視國會、反質詢等條文,是否違憲仍有討論空間,如今卻急著一竿子打翻一船法案。法案都尚未開動執行,民進黨從府、院、黨,到監察院卻急著提釋憲,不是更顯心中有鬼?



若政治問題上升到憲政問題,照理來說應該審慎處理,像文化部處理長年紛擾的中正紀念堂儀隊問題都分析利弊;關乎同性婚姻的釋憲,聲請人2015年遞狀,司法院2017年才受理申請。如今司法院卻以插隊方式急於處理國會改革,加上目前15位大法官都是由民進黨一黨政府任命,看在外界眼中,自然難對司法系統有更多信任。



釋憲更顯承諾跳票

此外,司法院10日開庭僅是做「緊急處分」的言詞辯論庭,當下並不一定會有結果,民進黨與總統府卻已開始憂心12日藍白表決國情報告,讓人不禁想起總統賴清德在選前多次強調他願意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可見政治人物的承諾多麼不堪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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