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7月起加強稽查垃圾分類 違者依廢清法開罰

竹市環保局今天表示,為延長焚化爐使用壽命,督促業者遵守垃圾分類規定,7月起加嚴稽查,針對違規者予以拒收垃圾包,嚴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等措施,提升垃圾分類成效。

新竹市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為延長焚化爐使用壽命,今年3月起已推行在重點商圈如金山街區、東門圓環、城隍廟、光華商圈和香山大庄等區域,針對商家進行垃圾分類破袋稽查,截至6月止共計抽查100家次,檢查243袋垃圾包。

市府說,針對抽查結果顯示,商家垃圾錯置情形以垃圾包內夾雜紙容器、鐵鋁罐及廚餘類(如茶葉渣、咖啡渣、軟果皮等)是前3名,為要求業者遵守垃圾分類規定,7月起加嚴稽查。

新竹市環保局表示,若垃圾分類不確實,將增加垃圾車清運負擔,如廚餘經壓縮造成噴濺,若業者與民眾都能從日常生活做好分類,可大幅減少垃圾產生。

環保局指出,餐館業排出廢棄物應屬一般事業廢棄物,排出時應依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妥善分類,避免垃圾包內含有資源物品及廚餘,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若未妥善分類,同樣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此外,民眾或業者在每天所排出垃圾包重量若超過15公斤,將被拒收,建議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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