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團體聯合發函 籲禁止所有加味菸!

台灣拒菸聯盟除原本173個團體,再加入全國幼教家長聯合總會、新北市家長聯盟、杏陵醫學基金會、高雄市偏鄉與弱勢教育關懷協會等33個團體,共206個團體聯合發函建請衛福部將公告修訂為「除菸草原味外,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且應遵照母法「行政院公布後1個月施行」。



政府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之公告,將於今日(10/7)預告期滿。由於加味菸是在菸品中添加各種口味而產生不同風味口感,以降低菸嗆味並增加風味,藉以吸引青少年及女性。



台灣拒菸聯盟等206個團體聯合並再分別發文,請衛福部回歸《菸害防制法》修法意旨和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真正效法歐盟法令並依照WHO「禁止除菸草原味以外之加味菸品」原則,同時遵照《菸害防制法》規定「自本法公布後1個月內施行」,而非無限拖延後,又再放寬給予菸商18個月的緩衝期。



官員取巧 誤解WHO

衛福部於112年3月菸害防制法施行之際,提出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大類口味添加物,連其公布菸商最常添加的前10種口味都涵蓋不了,被質疑後表示將再議,結果拖延16個月後,於今(113)年父親節再次預告竟將「禁口味添加物」變成「禁27種添加物成分」。



如此不但為菸商加味菸品再大開方便之門,官員甚至誤解WHO意見,並與其稱多次諮詢的歐盟、美國作法背道而馳,而在備受質疑時又對立委與媒體說:「禁止添加物成分」是跟進美國、歐盟現況。



「台灣拒菸聯盟」對此結果感到震驚,除向立法院三黨黨團及提出「健康台灣」的賴清德總統陳情,更於預告期滿前聯合發文,提出具體建議。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衛福部稱與歐盟及美國召開會議討論,但衛福部不依照歐盟「2014/40/EU」指令「禁止除菸草原味以外的菸品」,還誤解WHO「降低菸品吸引力,要限制菸草口味」,其基本方式是「禁止包括『味道、氣味及其他感官屬性』」,另外,可加入一份「不受限制的」此類化合物清單,以便在新的科學見解需要新增化合物時,能夠進行調整。



學者:負面表列開巧門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指出,美國FD&C Act自2009年,便依據加味菸危害之實證研究,制定禁止加味菸規定,廣泛禁止菸品成分(包括煙霧)或組成(包括菸草、菸紙或濾嘴)存在任何人工或天然風味、草藥或香料(菸草味或薄荷味除外,但近來已提出修法禁止薄荷味)。



故美國禁止加味菸規範係採全面禁止風味之立法方式,法條所例示不得添加之風味亦是採「不受限制的」規範,納入(但不限於)草莓、葡萄、柳橙、丁香、肉桂、鳳梨、香草、椰子、甘草、可可亞、巧克力、櫻桃或咖啡等口味,以達到「全面禁止」加味菸之政策目的,排除加味菸作為增加菸品吸引力手段(尤其是對青少年)之負面影響。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今政府僅以負面表列方式列出禁用添加物清單,也就是不在清單上的都能使用,等於是大大放寬菸商的權利,根本無法有效達成全面禁止加味菸、排除菸品吸引力之菸害防制政策目的,且與歐盟、美國及WHO的菸害防制方向明顯牴觸。呼籲衛福部及時懸崖勒馬改正公告、確實保障年輕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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