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職場霸凌多 高教工會盼設處理期限

「大專院校職場罷凌竟7成沒有設處理期限,盼明訂期限、建立校外再申訴救濟管道!」高教工會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大學職場罷凌頻傳,但7成學校沒有申訴處理期限、9成學校對職場不法侵害缺乏明確制度性規範,呼籲罷凌一經通報,即應採取有效糾正、補救措施(如隔離等),以避免侵害繼續。



校園缺乏防罷凌機制

高教工會表示,檢視國內大專教職員人數最多的30所學校,在防制、調查與處理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制度設計上是否完善。結果發現,有7成學校在接獲申訴後「沒有處理期限」,9成「缺乏明確制度規範」,30所學校在職場不法侵害防制計畫中,全都沒有通報後提出適當隔離措施。



長庚大學通識中心教授鄭惠芳現身說法,哭訴她與同事老師的親身遭遇,包括過勞壓迫,將教師的基本授課時數任意增加40%到50%,校方還修訂極為嚴苛的教師評鑑制度,威脅教師不合格就自行辭職走人,另外還有用各種名義被扣薪,甚至威脅不撤連署就不續聘,讓他們飽受精神壓力。



調查失敗怕被算帳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也提到,校園職場霸凌案例相當多,現行防制計畫卻不夠完善,大多學校在規範中都沒有清楚說明調查之後會怎麼樣,導致想要申訴的同仁都還是需要鼓起很大勇氣,才願意跨出一步,又怕申訴失敗會落於充滿敵意的環境,「明明是受害人,通報過程卻飽受身心煎熬」。



「應該明文規範罷凌或不法侵害的明確處理程序!」高教工會指出,目前大專各校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或申訴程序混亂,且缺乏明確的一致性規範,應該針對職場不法侵害(與霸淩)之調查、處理過程(包括程序、參與代表)應予以明確化規範,且應訂出明確調查、處理期限。此外,調查過程中應納入獨立外部委員。



提出申訴要先補救

另外,校方知悉有疑似霸淩或職場不法侵害事件發生時應參照「性騷處理模式」,一經通報或提出申訴,即應採取有效糾正、補救措施(如隔離等),以避免侵害繼續。遭職場不法侵害或霸凌的教職員,若對校內調查結果不服,應建立校外再申訴救濟管道,工會主張應由教育部或勞動部直接設置受理再申訴救濟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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