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大巨蛋可以辦演唱會 但要規劃逃生計畫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天說,台北大巨蛋辦演唱會卡關是因使照註記被柯市府綁死。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回應,大巨蛋本來就可以辦演唱會,但是要規劃、演習逃生計畫。

柯文哲今天到高雄看前高雄市議員吳益政攝影個展,此行程原訂不接受媒體聯訪,但柯文哲步出藝廊後大方受訪,回應大巨蛋辦演唱會和京華城爭議等議題。

「沒有人說大巨蛋不能當演唱會場所」,柯文哲說,但大巨蛋的原始設計是要打棒球用,不是拿來開演唱會;球賽時觀眾都坐在觀眾席上,但開演唱會要裝1、2萬人,觀眾還會下去到原本打球場地內,兩者要疏散的逃生路線是完全不一樣的。

柯文哲進一步說,大巨蛋本來就可以當作演唱會使用,但是因為觀眾會到球場內,需要另外再做逃生計畫,但不可能每一次要辦演唱會前都重新申請,「當時討論是說如果可以的話,應該是慢慢試,不要一下子裝2萬人。」但計畫要去想最大容量是多少,如果比計畫的容量小,就可以比照辦理。

柯文哲強調,結論就是大巨蛋可以當演唱會場地,但是逃生計畫要有演習和規劃,「只要做完以後,那當然可以用啊,為什麼不能用?沒有人說大巨蛋不能當演唱會?」

台北市議會昨天市政總質詢,議員關心大巨蛋何時能辦演唱會,有議員指出,至今仍沒有專業機構願審查大巨蛋的避難安全。

李四川回應,柯市府民國109年在使用執照註記第29點,與內政部函示矛盾,現在也沒有機構知道該怎麼審查驗證,「柯市長寫的但書沒辦法解,所有人都沒辦法解」,但市府跟議會應該要檢討這個問題,不能迴避。

李四川指出,內政部在106年函示,大巨蛋是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的問題,演唱會等臨時使用應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大巨蛋使用執照附表注意事項第29點要求,大巨蛋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申請辦理大型群聚活動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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